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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主旨:有關本校適用勞基法之產學合作(含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計畫項下勞動型助理人員(含博士後研究人員、專任研究助理、勞動型-兼任研究助理及臨時工),其第15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當日之差勤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08年4月1日勞動條3字第1080050074號函辦理(如附件1)。 二、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布第15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日期為109年1月11日(星期六)。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者,應予放假1日,原毋須出勤者,本得行使投票權,不另給假給薪。所稱放假1日,指午前零時至午後十二時連續二十四小時,如因計畫需要勞動型助理人員當日出勤者,須先徵得勞動型助理人員同意,並支給加班費,且應不妨礙其投票(如附件2)。 三、惠請各單位協助轉達所屬師生同仁周知。
此致 各單位、各計畫主持人
研究發展處敬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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