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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2011-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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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為利人事室辦理離職人員之「離職儲金」,依人事室規定,有關離職人員之「離職日」應為「約用期限」之隔日,例如:A君約用期限至100年12月31日,其離職日即為101年1月1日。 二、各單位及約用助理人員如需辦理離職手續,惠請先至網路校務行政管理系統(本校首頁→E化校園→校務行政系統)辦理登錄,紙本後送研究發展處楊宗鑫先生,俾利辦理相關事宜。 三、離職手續清單可逕至本處網頁→表單下載→技術合作組(https://ncyuweb.ncyu.edu.tw/rdo/itemize_list.aspx?site_content_sn=6997)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