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主旨:檢送本署「 112 年 7 、 8 月受理大學院校暑期實習生實習名額彙總表」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受理大學院校學生實習要點」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112年7、8月本署受理大學院校暑期實習生實習名額(如附檔) ,受理大學院校實習要點(如附檔) ,請貴校依該要點於 112 年度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薦送學生名單,由本署審核通過後通知報到實習。
二、附件亦可於本署官網 (http://www.fda.gov.tw/) 「大學院校暑期實習生專區」下載。
以上,如有意願申請同學,請務必於112年3月3日(週五)前準備「實習人員保密切結書」、「暑期推薦實習學生名冊」、「學生實習保證書」及「 實習學生資料表」等資料(檔檔於「實習要點」內)送食科系辦公室彙整。(逾期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