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為連續假期。
國立嘉義大學 函
主旨:因應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連假,本校調整自111年4月2日(星期六)起至4月10日(星期日)止為連續假期,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111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本校110學年度行事曆辦理。
二、本校前揭行事曆明訂111年4月6日及4月7日為校外研習活動日,4月8日為校慶補休日,為配合旨揭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連假(自4月2日起至4月5日
止),爰本校調整連續假期為自4月2日起至4月10日止。
三、茲為維持行政服務品質,方便校外人士洽公,本校循例於校外研習活動日及校慶補休日(4月6日、4月7日及4月8日)應實施人力控留措施,相關注意
辦理事項如下:
(一)請各一級行政單位及學術單位(以學院為單位)派員留守,並視業務需要,精簡留守人力配置,無人留守之辦公處所請加強師生宣導,落實話機
設定轉接功能,俾利公務連繫。
(二)請各單位留守人員逕至線上簽核差勤系統申請加班(加班類別請點選「寒暑假或校外研習日或校慶補休日加班」),並請依規定於1年內擇期補休
完畢。
(三)本校110年校慶活動日期為110年12月10日至11日。是以,110年12月13日以後新到職人員,於111年4月8日校慶補休日應正常刷到(退)上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