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1年3月29日
聯絡單位及電話:
註冊與課務組 (2717021)
新民校區聯合辦公室 (2732951.2986)
民雄教務組 (2263411轉 1111-1115)
主旨:為辦理本(110)學年畢業生學位證書核發之前置作業,請轉知學士班(含進修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於111年4月30日(星期六)前將學位照上傳至校務行政系統,請查照。
說明:
一、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相關規定及領取畢業證書流程,請至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網頁學士班畢業休退離校手續項下參閱。http://ncyuweb.ncyu.edu.tw/register/gradation.aspx?site_content_sn=12008
二、 畢業學位照片規格如下:畢業數位照片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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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大小 | 寬3.5 高4.5公分(二吋) |
解析度 | 300 dpi (含)以上;600 dpi (含) 以下 |
像素 | ≧(410 x 530);≦(825 x 1060) |
檔案大小 | 約150 KB ~ 500 KB |
存檔格式 | JEPG 圖檔(.jpg) |
壓縮條件 | 最高品質(不壓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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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業照須著學位服。
※ 學位帽部分,則請各班級自行統一是否配戴。
三、 如未能於規定期限內上傳學位照者(請勿上傳生活照或著便服照片),完成離校手續後則無法領取學位證書。
四、 研究所學生於申請學位考試一併上傳畢業照即可,各研究所學位服格式及借用,請查詢本校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網頁。https://www.ncyu.edu.tw/cartulary/gradation.aspx?site_content_sn=11905
此致
各學系
教務處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