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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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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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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2-05-13
更新日期:2022-05-13
類  別:科技部
發布單位:研究發展處

【計畫徵求】科技部111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自111年5月16日(星期一)至111年7月1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

通知

中華民國111513

聯絡人:楊弘道組長、何鴻裕專員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一、本案係科技部111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自111516日(星期一)至11171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依來文須於11171日(星期五)前文抵科技部,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11626日(星期日)晚上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於111627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列印申請書首頁送至本處彙辦。

二、本計畫合作企業出資規定說明如下:

()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新臺幣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三、計畫主持人執行本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如屬計畫之合作企業專屬權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或有逕向計畫之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且能提供具體證明者,始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本校行政程序專案核准,辦理採購。

四、本計畫公告受理訊息同步於科技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公告,各類書表請至科技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五、本案相關申請詳細資訊請參閱徵求公告。

六、檢送來文及相關附件如附檔請各單位協助轉知所屬知悉。

此致

各學院、師資培育中心、語言中心

研究發展處敬啟



代為轉達公告詳情請卓參附檔
 
研發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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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大學 研究發展處
TEL:(05)271-7161~3 FAX:(05)271-7165
E-mail:tcd@mail.ncyu.edu.tw
60004嘉義市鹿寮里學府路3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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