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受評學校若設有分校區或第二校區,且部分系所學士班大一至大四學生全部在該分校區或第二校區授課,則校本部及分校區或第二校區均須接受通識教育評鑑。但若分校區或第二校區部分系所學士班中,有任一年級的學生須全部回到校本部上課,則分校區或第二校區將不需接受通識教育評鑑。
另外,有關通識教育實地訪評行程與評鑑委員的安排,以102年度評鑑為例,若101學年度於分校區或第二校區授課的學士班學生人數為900人以下,102年度接受通識教育評鑑時,評鑑委員人數將增加1至3名;學生人數在900(含)至5,000人者,增派2至4名評鑑委員;學生人數達5,000人(含)以上,則將增派4至6名評鑑委員,進行為期一日的實地訪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