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留意本校國際處公告之各項交換學生訊息。
2.獲本校推薦赴姐妹校進修期間, 應辦理本校註冊手續, 但毋須繳交本校學雜費。其他費用繳交情形依交換學校與本校簽訂之合作協議之規定辦理。若未規定者,學生須自行負擔出國期間之住宿及學雜費。
3.學分抵免問題,請於出國前與所屬系所主管充分溝通,並填寫「學生擬赴國外交換研修課程及學分行前申請表」,返國後請於二個月內檢附成績單及填寫「學生赴國外交換選修課程及學分採認表」。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05)271-7020
教務處─教學發展組 (05)271-7047
教務處─招生與出版組 (05)271-7040
教務處─綜合行政組 (05)271-7030
教務處─民雄教務組 (05)226-3411 轉 1111~1115
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 (05)2717180、2717181
教務處 Email: academic@mail.ncy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