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生命科學院優良導師推薦甄選要點
102年3月26日101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
103年6月18日102學年度第5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年4月8日103學年度第4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6年8月1日106學年度第1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8年6月12日107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國立嘉義大學生命科學院(以下簡稱本學院)為獎勵熱心服務與輔導學生之績優導師,特訂定本學院優良導師推薦甄選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條 優良導師甄選檢送資料以擔任班級導師或認輔導師累計滿三學年之學生輔導相關資料為主,包括執行下列各項導師職責之具體事實和成果:
一、 學生活動:參與班級事務、出席班級活動、召開班會/座談會、指導學生出席全校性集會或競賽活動。
二、 生活輔導:提供學生生活常規指導、檢視學生出缺勤狀況、簽核學生請假申請、學生獎懲建議、學生校外賃居訪視、學生交友諮詢、交通事故諮詢、關懷學生身心健康等。
三、 學習輔導:提供學生選課諮詢、課業指導、學習方法或技巧指導、課外/社團活動輔導、服務學習指導、學習歷程檔案指導;提供弱勢學生助學資源(獎助學金/工讀機會/升學就業...)等。
四、 生涯輔導:提供學生求職或升學資訊、生涯規劃諮詢與輔導、參考課程地圖和職涯地圖建立能力養成計畫、指導專業學習及進修計劃。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