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大學生命科學院99學年第1學期系、所績優幹部選拔表揚活動
一、目的:
為鼓勵生命科學院(以下簡稱本院)各系所班級、系學會幹部,協助院系事務工作之推行,並肯定其工作成效,爰訂定本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
二、獎勵對象:
98學年第2學期擔任本院日間部學士班各班班級幹部,經各學系系學會會長、導師、系主任推薦、評比確認膺選之學生。
三、推薦辦法:
(一)各學系初審時以班級1名幹部為原則,完成初審後,產生績優班級幹部1-2名。
各學系推薦人員檢附「生命科學院績優幹部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於99年10月29日下午5時前送至本院辦公室參加複審作業,逾期視同放棄。
(二)本活動複審作業,經院行政主管會議資審確定本院績優幹部表揚人員。
四、配分標準:
(一)推薦幹部基本分數為70分,並依下列各款加分或扣分,惟評後積分未達70分者,不予列選。
(二)加分標準:
1.任幹部期間對主要職責卓有具體事蹟表現優異,受記功以上獎勵者,每項加3分。
2.任幹部期間對主要職責卓有具體事蹟表現優異,受記嘉獎以上獎勵者,每項加2分。
3.任幹部期間對主要職責卓有具體事蹟表現優異,未受獎勵者,每項加1分。
(三)扣分標準:
1.任幹部期間怠忽職守、違反規定受記過以上處分者,不予評比。
2.任幹部期間怠忽職守、違反規定受申誡以上處分者,每項扣3分。
3.任幹部期間怠忽職守、違反規定情節輕微者,每項扣1分。
五、表揚獎勵:
(一)本活動於本院幹部座談會時機,由院長公開表揚績優幹部。
(二)當選績優幹部者,各頒發獎狀乙幀、獎品乙份以資鼓勵。
六、經費:
執行本活動所需經費,由院相關經費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