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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訓練與就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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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1-09-17 00:00 至 2021-12-31 00:00
發布單位: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類  別:
標  題:110年桃園市青年技術士證獎勵方案

一、為鼓勵桃園市青年增加專業知識與技術能力,針對青年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並取得勞動部核發之技術士證者,予以獎勵,俾提升其就業競爭力,特訂定本方案。
二、旨揭方案內容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設籍桃園市且未滿30歲之青年,曾參加相關訓練課程總訓練時數達35小時(含)以上並於甲、乙級技術士證生效日之次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
(二)獎勵標準: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2萬元;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8,000元。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於技術士證生效日之次日起1年內,依規定備妥相關件,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本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受理單位: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收)。
(四)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受理案件後,將以簡訊方式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得於30日後至「青年安薪讚就業大滿貫」查詢案件審核結果(網址:https://homerun.tycg.gov.tw/)。
(五)本方案送件截止日期為110年12月15日止,核定名額及獎勵額度以本處受理先後順序為之,逾期送件則不受理。當年度經費用罄,停止受理案件。
三、因受疫情影響,110年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驗第二梯次延至110年11月7日,第三梯次延至110年12月19日,請協助周知考取甲、乙級技術士證且符合旨揭方案者儘速向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申請。
四、另110年12月16日(含)之後申請案件,依111年計畫公告規定申請辦理。
五、相關資訊請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網站(https://oes.tycg.gov.tw/)查詢,或可向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職訓推動課洽詢(03-338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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