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校擴大盤點及汰換所使用或採購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辦理事項及補充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教育部來函要求本校擴大盤點及汰換所使用或採購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依「教育部及所屬公務機關擴大盤點及汰換具資安疑慮產品討論會議」紀錄辦理。
二、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0年1月11日臺教資(四)字第1090190896號補充本校填報大陸廠牌資通訊系統注意事項,依(附件1)要求確實填報
「大陸品牌資通訊產品調查表」(如附件2)。
三、本校使用資通訊產品相關原則,將依(附件3)確實辦理
電算中心 資訊網路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