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生生物相關專長(可授課水產養殖學、生物統計學尤佳)。
2. 具有博士學位,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附佐證資料:
(1)大專以上學校全職教學經驗2年以上,並至少有二篇水產類SCI著作。
(2)博士後研究全職工作經驗2年以上,並至少有二篇水產類SCI著作。
(3)相關領域業界全職工作經驗2年以上,並至少有一篇水產類SCI著作。。
(4)在國內外學術專業領域具有卓越成就、具體特殊事蹟者。
註:
①上述第(1)款至第(3)款條件之年資採計期間,係自取得博士學位後至應聘日止。
②上述第(1)款至第(2)款條件之SCI著作,得列入博士學位取得前三年起至收件截止日之著作。惟聘任副教授等級以上者,其送審著作應為徵聘公告截止日前五年內之成果。
③代表作如為合著之期刊論文,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如為合著專書應載明其貢獻度。
3. 應具可執行EMI全英語授課能力。符合本校統一訂定之英語能力標準(如附表)。
4.具熱忱、團隊精神,以教學、服務、研究為志,且能支援系所與相關跨領域學程授課及行政工作者。(內容可自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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