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
一、 本校已於112年6月6日與中興大學、虎尾科技大學、雲林科技大學、高雄大學、彰化師範大學、聯合大學、勤益科技大學、暨南大學、臺中教育大學、臺灣體育大學等11所學校(簡稱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英文縮寫NUST),簽訂跨校輔系雙主修協議書,自即日起可至系統內學校申請修讀輔系雙主修。
二、 申請時間:依系統內學校規定時間(約6月中)。
三、 申請名額、資格條件及對象:依系統內各校規定資格申請,限學士班(含進修學士班)學生,且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學生不得互跨申請修讀。延畢生不得申請。
四、 申請流程:填妥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跨校修讀輔系/雙主修申請表(一式兩份),並檢具中文歷年成績表及加修校系規定應繳交文件,經系主任核章後,送至教務處各校區教務單位。蘭潭校區(註冊與課務組);新民校區(新民聯合辦公室);民雄校區(民雄教務組)。請參考NUST跨校輔系雙主修審查流程。
五、 費用:學士班(不含進修學士班)每學期兩門課程免繳學分費,超過之課程學分費依各校規定繳納。
六、 其它未盡事宜,依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辦理跨校輔系辦法、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辦理跨校雙主修辦法及本校學生跨校修讀輔系及雙主修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