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案設計檢定暨競賽實施計畫
一、宗旨:為精進師資生在教學現場教學能力,提升教學成效,鼓勵師資生進行教案設計介 紹及分享優良教案設計,開發教學內容,奠定未來教育專業知能基礎。
二、依據:108年10月8日108學年度第3次中心業務會議決議修正通過。
三、主辦單位:師資培育中心教育課程組。
四、報名資格:本校大二(含)以上在校師資生,以個人報名為主。
五、競實時間及方式
(一)送件日期:每學年上學期12月15日至12月31日。
(二)徵選主題:以學前教育、國民教育新課綱為素養導向的教案設計,至少以一節課為單位,並以融入重大議題與跨領域設計為佳。。
(三) 在截止日前繳交完整資料(紙本與電子檔),方視為報名成功,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1、報名表暨聲明書(如附件1)
2、教案紙本乙式3份。(教案格式須使用附件2之格式)
3、語文領域英文專長,得用英文撰寫
4、教案電子檔(一律繳交 PDF 檔案),可於報名日期截止前透過電子郵件寄送至「
ctedu@mail.ncyu.edu.tw」,並標明主旨為「師資培育中心教案設計檢定暨競賽-○○○(姓
名)」。
(四)評審期間:每學年上學期學期結束前。
(五)成績公佈:每學年上學期學期結束前。
六、評選方式
(一)評選類科:各師資類科收件上限,中等學校師資類科30件、國民小學師資類科60件、特殊教育師資類科20件、幼稚園師資類科20件,各類科依據繳件先後順序受理報名,額滿為止。每份作品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至少2人進行評審。
(二)評分項目及配分:學習目標20%、學習評量20%、教學活動40%、教材媒材及參考資料20%。
(三)評選標準
1.符合精進師資生課堂教學能力理念與目標,具有主題融入教學創意。
2.教案的安排程度適合、預定達成之學習目標適當、使用策略合宜能啟發學習者,能注意學習動機的維持,教材的選用合宜,評量方式與學習目標及教材內容配合。
七、通過標準及獎勵方式
(一)各類科檢定評分標準為70分以上通過,80分以上佳作,90分以上優等,通過者由中心發給證書。若當年度有計畫經費挹注,優等以上則加發圖書禮券。
(二)參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八、注意事項
(一)作品一律不退稿,請自行備份。
(二)檢定者繳交教案設計時請附上「無侵犯著作權聲明書」,限未曾發表或獲獎之內容,且不得抄襲、改編或譯自外文,在檢定期間亦不得對外發表,若有上述諸情形則取消通過檢定資格。
(三)本中心得視需要擇取優良作品作為成果展示與教學範例。
九、本活動所需經費由本中心相關經費項目下支應。
十、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十一、本要點經中心業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