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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
日 期:2008-12-16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類 別: 題 目:無法修讀國小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課程,可否以超修來解決問題 ? |
依本校選課規定:修習教學實習課程之前應修畢分領域教材教法二科;修習分領域教材教法之前應修畢教育基礎課程及教育方法學課程各二科,同學選課時務必要先修讀教育基礎課程及教育方法學課程。至於大學部四年級下學期僅能專簽,簽請校長核准是否超修,但最高以一個科目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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