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師資培育中心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
一、申請資格
(一)申請限制:未符合本校師資培育獎學金續領資格遭淘汰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二)師資培育中心二年級以上(含碩士生,不含實習生)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程生,
符合「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成績應達前 30%或達 80 分以上,且每學期各科成績均應達 70 分以上」之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三)未領取教育部核發之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低收入戶學生之獎助學金,不在此限)。
(四)申請表格:請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下載。
(五)檢附證明:申請者需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書面文件,送交師資培育中心。
(六)特別申請資格:申請弱勢師資生(學程生)身分者,除需符合前開基本申請資格外,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之任一項:
1.
經濟弱勢:持有3個月內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
低收入戶證明者。
2.
區域弱勢:申請時仍設籍於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定義偏遠地區之鄉、鎮、區行政區域滿一年(含)以上者,需檢具前一年即已居住於偏遠地區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區域弱勢」之行政區範圍)。
3.
本獎學金優先核給符合申請資格之經濟弱勢及區域弱勢學生,以不少於核定總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未足額錄取者,得流用於一般生甄選。以上兩類學生以經濟弱勢學生優先錄取。
六、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
112 年 7 月 10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將報名申請表、歷年成績單,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本校民雄校區科學館3樓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逾時未繳交申請資料或表件不完全者,視為申請手續未完成,將不予受理)。
(一)公告簡章:112年6月28日(三)下午12時前。
(二)收件日期:112年6月28日至112年7月10日(一)下午5時止。
(三)公告面試名單:112年7月14日(五)下午12時
(三)面試日期:112年7月18日(二)上午9時至12時。
(四)公告錄取名單:112年7月31日下午4時前。
七、甄選項目及錄取方式
(一)學業成績表現:前一學年學業總成績應達前30%或達80分以上,且各科成績均應達70分以上。
(二)書面資料審查:請上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系統https://eportfolio.ncyu.edu.tw/填寫,包含主要經歷、教育性質服務志工丶營隊、各類檢定證書、生涯目標、自傳、師資生潛能測驗(https://taa.ntnu.edu.tw/taa/),未填寫學習歷程檔案及未參加測驗者不符合報名資格。
申請本獎學金同學務必於112年7月11日至112年7月13日下午5時前完成「師資生潛能測驗」正式版測驗,未參加測驗者不符合報名資格。
1. 系統帳號、密碼預設皆為學號,同學進入系統後請自行更改密碼。
2. 務必完成「教師情境判斷測驗」、「教師工作價值觀測驗」及「教師人格測驗」3項測驗。
3. 教師情境判斷測驗」:本系師資生為國小學程,點選「點我進入小教測驗」。
4. 本測驗結果供面試委員參酌。
5. 本系統僅能做一次測驗,建議先到測試版測驗系統,操作過一次後再進入正式版測驗系統,但一定要完成正式版測驗系統始符合報名資格。
6. 進入正式版本測驗系統:https://taa.ntnu.edu.tw/ISJSHome/ISJSHome.aspx
7. 進入測試版本測驗系統:https://taa.ntnu.edu.tw/Test_ISJSHome/ISJSHome.aspx
(三)面試(50%):面試內容包括教育知能、學習歷程、表達能力與生涯規劃。面試時間為 112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二)上午9時,面試地點為科學館 I-101。
(四)同分比序:若有考生同分,同分比較順序為:
1.面試
2.書面資料審查
3.學業成績表現。若面試成績、書面資料審查、學業成績表現皆相同,則由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委員會抽籤決定錄取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