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抵免及教育專門課程抵免申請
收件日期:112年9月4日(一)至112年9月15日(五)
收件時間:上午8:30至下午5:00收件地點:本校民雄校區 科學館3F 師資培育中心
注意事項:
一、教育專業抵免:
(一)112學年度教育學程師資生新生,請務必在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將尚未成為師資生前所修習的教育專業課程提出申請並完成抵免。
(二)111第二學期以前有提出申請修習師資培育學系與並行學系課程之師資生,請務必在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提出申請並完成抵免。
(三)填妥申請單附上學分表、成績單(請依序用螢光筆劃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