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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年度教師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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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19-04-23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類  別:
標  題:108年第1次教師資格考試通過:領取教師證相關事項

領取教師證書通知

通過資格考試+完成實習==>請依以下規定申請教師證書。

 

 

通過資格考試,尚未實習==>依校內規定完成實習後,才能申請教師證書。

 

 

一、  通過108年第1次教師資格考試,且已經完成實習者,請於10856日(星期一)前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繳交下列表件至師培中心(地址: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科學館3樓師資培育中心實習組),俾辦理教師證書申請。

備註:未能及時繳交申請資料者,仍然可以送件,但是將延後至第二批送件。可能無法於6月底前拿到教師證。

二、  應繳交表件:

(一)   教師證書申請書:請依該申請書內載明之資料,依序擺放並裝訂,本人簽名(或蓋章)後送至師培中心。

       (註)本申請書中第3項文件:

       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文件,可附修畢教育實習後所發的職前證明書(證書上有載明完成實習之資訊),或是註記通過實習的學年度及學期別,由本中心將實習成績造冊統一寄送。

       (註)本申請書中第5項文件:

       因為新版的教師證是雙語的,所以一定要附有效期限內的護照,或是英文版的畢業證書。

 

(二)   大頭照之電子檔:請將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傳至師培中心ctedu@mail.ncyu.edu.tw,信件主旨註明:「申請教師證,申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或將照片光碟一併寄送至師培中心,本中心將於發放教師證時一併檢還。

(三)   回郵信封:欲由本中心代為寄送教師證書者,請備妥A4 以上大小之信封,貼足43 元郵票,於信封上註明【領取教師證書】,並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手機號碼、准考證號碼及報考類科。欲親自領取者免附回郵信封。

(四)   委託代領授權書:若本人無法親自領取,亦無法檢附回郵信封者,請填寫授權書,連同申請書一併寄至本中心。

三、  若有其他未竟事宜,將於本中心網站上隨時公告更新。若有疑問請以電子郵件詢問:chihhsu@mail.ncyu.edu.tw或電話05-2263411分機1774或1756

 

四、欲申請加科登記、換另一類科教師證者,請先取得第1張教師證後再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相關表單可先參考教師證加科的網頁說明:http://ncyuweb.ncyu.edu.tw/ctedu/gradation.aspx?site_content_sn=6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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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檔案: *  通知內容 ( PDF) / 自我檢核表 ( DOCX)
*  教師證書申請書 ( DOCX) / 代領委託授權書 ( DOC)
*  各欄位填寫說明範例 ( PDF)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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