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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0-09-11
發布單位:研究發展處
類  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標  題:【計畫徵求】科技部徵求110年度第1梯次「科研成果創業計畫」申請案

通知

中華民國109911

聯絡人:楊弘道組長、何鴻裕專員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一、本案係科技部徵求110年度第1梯次「科研成果創業計畫」申請案,依來文須於109106日(星期二)前函送科技部,擬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09929日(星期二)晚上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於109930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列印申請書首頁送研發處彙辦。

二、本申請案資格條件:

()符合政府產業創新政策推動方向,具潛力發展為破壞式創新之研發成果。資格條件如下:

1、技術成熟已完成概念驗證(Proof of Concept)。接受補助1~2年即可完成商業里程碑,成立新創公司者優先考慮。

2、具備完整創業團隊(含未來新創公司CEO/COO等關鍵商業化人才)。

3、已有可行商業模式及完善智財保護。

4、已有潛在投資人(潛在投資人提出投資方評估報告等佐證資料者,優先考慮)。

()申請案經委員審查後,補助類別區分如下:

1、完整符合前述資格條件者,核給價創案,建議補助經費新臺幣800萬元至5,000萬元。

2、經審查資格條件僅達成部分,但評估具育成潛力者,核給萌芽案,建議補助經費新臺幣100萬元至800萬元。

()本計畫補助進行創業之技術內容,需為科技部補助計畫產出之研發成果,依科技基本法規定歸屬於本校所有者。

三、申請方式:

()新申請案及曾申請但未獲擷取之案件,需經本校或產學研鏈結中心輔導後,逐案填具輔導推薦表。本校目前無國際產學聯盟,需由校內負責衍生新創之產學營運及推廣處主責填寫,或委由執行國際產學聯盟之學校輔導後推薦提出申請。

()本校每梯次可推薦申請之案件數(含新申請案及曾申請但未獲補助之案件),申請案經費超過新臺幣800萬元及申請案經費在新臺幣800萬元(含)以下 者可各提案1件。

()本校需於期限內(以函文發文日期為準),檢附相關申請資料(含電子檔),以紙本公文函送科技部提出申請,逾期或資料不全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正者,不予受理。申請案應附文件如下列(相關資料可於計畫平臺/文件下載區下載):

1、計畫申請名冊。

2、新申請案及曾申請但未獲擷取之案件:計畫構想書、輔導推薦表,以及創業所需智慧財產權已向本校提出技術作價申請之證明文件(含預計技術作價之智財清單)。另提出投資方評估報告之申請案,後續審查時將酌予加分。本校如於初次提出申請案,確有困難而無法提出技術作價申請證明文件時,得敘明原因及預計完成時間,報請科技部同意後另予限期補件。

3、延續案:計畫構想書。

()申請案如有涉及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所規定之研究倫理審查事項,請務必依該規定檢附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

()計畫主持人需至本計畫平臺填寫申請資料,並於109929日(星期二)晚上12時前上傳所需文件。(平臺網址:https://www.trustu.tw/

四、本案相關申請詳細資訊請參閱徵求公告。

五、檢送來文及相關附件如附檔請各單位協助轉知所屬知悉。

此致

各學院、師資培育中心、語言中心

 

研究發展處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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