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4日
聯絡人:楊弘道組長、何鴻裕專員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一、本案係科技部110年度「國防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依來文須於110年2月23日(星期二)前文抵科技部,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10年2月16日(星期二)晚上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於110年2月17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列印申請書首頁送至本處彙辦。
二、本計畫研究項目如下(詳細說明如附件 1):
(一)高能量密度/長儲能循環次數電池系統技術。
(二)雷達開放式系統架構共通模組之CMOS技術。
(三)高逼真度數據驅動工程設計創新技術平台開發。
三、本計畫申請資格如下:
(一)參與人員需為本國藉,不得具大陸港澳身分,且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專任人員需無雙重國籍。
(二)參與人員未曾於中國大陸地區就讀學位。
(三)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專任人員未曾參與中港澳官方捐助之研究或補助計畫(如長江學者或參與千人計畫…等)及近五年內未曾應聘赴中港澳任教(含授課或兼課)。
(四)計畫參與人員於計畫執行期間赴中港澳地區應經本校核准,並行文向科技部及國防部備查。
(五)申請時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專任研究人員及兼任研究人員須提供切結及授權同意書,併計畫書上傳。計畫執行期間,如擬增列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專任研究人員,須行文至科技部,附切結暨授權同意書,經科技部送國防部等相關機關查核通過後,方可增列。如擬增列兼任研究人員,須簽署切結暨授權同意書由本校備查。
(六)本計畫經核定後由本校負責督導,如有違反上述切結及管理之各項規定者,科技部得視情節輕重終止補助、追繳計畫補助經費、溯及追繳之前年度部分或全部補助經費、酌予降低執行科技部補助計畫部分或全部類型計畫之管理費補助比率。
四、本案相關申請詳細資訊請參閱徵求公告。
五、檢送來文及相關附件如附檔,請各單位協助轉知所屬知悉。
此致
各學院
研究發展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