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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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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8-12-20
更新日期:2018-12-20
類  別:
發布單位:獸醫學系暨研究所

香港學生畢業後返回僑居地申請獸醫註冊事宜

註冊資格

 

香港現時由一個獨立的法定機構 -「香港獸醫管理局」(下稱管理局)-負責規管獸醫的執業和註冊事宜。合資格在香港註冊為獸醫的條件,載於《獸醫管理局(獸醫註冊)規則》。(如附件)

 

如申請人所持有的學歷及資格,並未獲涵蓋於以上管理局接納的條件,仍可向管理局提出相關記錄,證明其所持有的資歷所達到的水準已符合管理局指定的最低要求,然後管理局會再按其個別情況考慮是否接納其資格、訓練及經驗作註冊之用。

 

申請程序

 

根據一般程序,於獸醫學系畢業的同學,如希望回港註冊為獸醫,可經過以下程序:

()先向「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下稱評審局)提交學歷評估申請,由評審局書面確認,說明其所持有學歷已符合管理局指定的最低要求;然後

()再向管理局提出進註冊申請。管理局將個別考慮申請人的情況以決定是否接納其資格、訓練及經驗作註冊之用。一般來說,管理局會以申請人的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英文水平(如溝通能力、專業技術詞彙知識等)以及相關工作經驗等,作為考慮是否接納申請人的情況足夠作註冊之用。換言之,即使申請人所持有的學歷水平所達到的水準已達致管理局指定的最低要求,亦不表示有關資格必定會獲管理局接納足夠作註冊之用。管理局將按申請人的個別情況作獨立考慮。至於過去有多少註冊獸醫的學歷由台灣高等院校取得,管理局回覆沒有相關統計資料。

 

 

如需要進一步資料,亦可向管理局秘書處直接查詢:

 

電話:+852 2150 6696

傳真:+852 2730 3256

電郵:enquiry@vsb.org.hk

網頁:https://vsbhk.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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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檔案: * 香港《獸醫管理局(獸醫註冊)規則》 ( PDF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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