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如錄取了,在學期間非因特殊事故經本校核准者,是不得休學的喔! 這就要請自行斟酌了~
公費生權利與義務如下:
(一)權利
1.修業四年期間,前三年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公費及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編列經費支應,第四年於自家農場或經本校核可之農企業實習期間,只補助學雜費。
2.修業年限內完成必、選修課學分後,第四年於自家農場或經本校核可之農企業實習一年,經考核及格後,由本校發給畢業證書。
(二)義務
1.凡經錄取者,不得保留入學資格,或申請轉學、轉系。
2.錄取生於報到同時應與本校簽定「農場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公費生受領公費獎助學金契約書」,在學期間非因特殊事故經本校核准者,不得休學。
3.未能於四年內取得畢業證書者,得延長修業期間,延長期間之費用,學生自行負擔。
4.畢業後應從事農業經營滿四年以上,期間應依「農場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公費生管理辦法」接受各有關機關(單位)之輔導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