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校友卡申請作業要點
97 年 5 月 13 日 96 學年度第 8 次行政會議通過
98 年 8 月 18 日 98 學年度第 1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8 年O月O日 107 學年度第O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為維繫及促進校友與學校間之情感,推動校友服務工作,落實校友關懷,特訂定「國立嘉義大學校友卡申請作業要點」 ( 以下簡稱本要點 ) 。
二、校友證申請資格
凡曾於本校各科、系 ( 所 ) 就讀,且領有畢業證書 ( 含本校合併前之畢業校友 ) 或領有師資班學分證書者。
三、申請方式
( 一 ) 各系 ( 所 ) 應屆畢生
應屆畢業生於辦理離校手續時,可至校友中心辦理校友卡,攜帶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及一吋半身照片二張,填寫校友卡申請表,並繳交校友卡工本費新臺幣 300 元。
( 二 ) 歷屆畢業校友
已離校校友請攜帶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 ( 或證明文件影本 ) 及一吋半身照片二張,至校友中心填寫校友卡申請表 ; 亦可採用通訊方式,備妥上述證件影本、照片二張、工本費新臺幣 300 元 ( 郵局匯票,抬頭 : 國立嘉義大學 ) 及貼妥掛號回郵信封一個,掛號郵寄本校校友中心辦理。
四、校友卡優惠項目
( 一 ) 校園停車
依本校收費標準,凡持有校友卡進入校園,經警衛人員驗證後換證入校,第一小時免收費,第二小時起依規定收費。
( 二 ) 圖書借閱
憑證依本校辦法繳交借書證工本費 200 元,得辦理臨時借書證,繳交 3,000 元保證金者,得辦理圖書借閱。
( 三 ) 本校附屬中心及員生消費合作社之相關產品或動物醫院掛號,憑證可享有本校教職員工相同之優惠。
( 四 ) 運動場地租借
憑證比照本校教職員工申請相關法規辦理租借使用。
( 五 ) 推廣學分班報名優惠
推廣學分班優惠項目,比照本校教職員、校友及舊生,依各班優惠辦理,享有推廣學分收費優待。
五、本校校友卡僅提供第四點優惠項目 ; 若不慎遺失,依第三點規定申請補發,並須支付工本費 300 元,如被冒用概由原證件持有人負責。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