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天宮急難濟助申請
申請相關規定:
1.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至大專院校之學生。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6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
發生6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限。
2.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等濟助,當年度己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
者需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3.不含研究生、休學或輟學生。
4.將申請書等相關文件送學校學務處轉介申請。
5.另有家庭急難濟助及醫療急難濟助需由社工單位等轉介申請。
6.詳情可至行天宮網站查詢及下載申請表(行天宮五大志業網
http://www.ht.org.tw)。
7.因莫拉克颱風受災學生亟需濟助者,經學校導師訪視(須有訪視記錄表)並認
定為嚴重受災戶,可轉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