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應用數學系學生「專題製作」實施辦法
99年10月20日99學年度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年1月12日99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12月12日101學年度第5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年3月13日101學年度第7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年8月27日103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年12月23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5年6月20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8年9月26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9年9月10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12年3月09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壹、目的
一、「專題製作」為本系學生的必修課程之一,目的在加強學生實務能力,讓同學所學得之理論可與實務相結合。
二、為使得本系學生實際進行「專題製作」時有所遵循與依據,特訂定本辦法。
貳、實施時間與題目方向
一、每屆「專題製作」實施時間為四年級上學期。
二、「專題製作」題目方向:主要以資訊科學、計算科學、機率統計相關之領域為原則,且能符合本系之重點發展方向。
三、為因應學用合一的課程改革,專題製作題目如能整合專業,融入實務或業界資源,以提高在業界應用之可能性更佳。
參、分組方式
一、「專題製作」採分組方式進行,每組以至多三人為原則,且須推選組長乙人。倘若因專題本身特殊需求或其他原因,導致一組須超過三人,則至多接受五人一組,且須提出理由說明,並經系主任同意始可。
二、各組應選擇一位老師做為其「專題製作」之指導老師(詳見第肆項規定)。
三、每一屆學生最晚應於二年級下學期學期結束前完成分組,且各組最遲須於三年級上學期期中考週之前向系辦公室領取並填寫『學生專題製作分組名單表』(如表格一),再經由其「專題製作」之指導老師簽名確認後,送交本系辦公室審查、登記,最終經系主任同意後始完成分組程序。
肆、指導老師選取
一、「專題製作」之指導老師的選取只能為1人,且應以本系專任教師(含專案教師)為主。倘若要由非本系之本校或校外相關科系教師作為其指導老師,則須與本系教師(至少一位)共同指導。
二、同學於分組期間,應參考本系各專任教師之學術領域、專長相關資料,並就個人有興趣的專題方向或題目和相關教師充分討論。之後經教師同意,始可選定其為「專題製作」之指導老師。
伍、成績計算與成果報告、繳交
一、書面報告由指導老師或邀請校內老師來負責評分,指導老師最遲於四年級上學期第16週前完成『學生專題製作評分表(甲)』並送至系辦公室。此報告佔專題製作成績60%。
二、為鼓勵同學互相觀摩學習及分享研究成果,各組還必須參加本系舉辦之「專題製作成果發表會」,時間定在該學期第17週舉行,內容包含專題成果口頭報告與海報展示。邀請校內外專家2~3名進行評審,並擇優獎勵(至多三組)。成果發表會內容佔專題製作成績40%。
三、各組須填寫『學生專題製作完成通知書』(如表格三)並經指導教授親自簽章後,將其成果(包含書面報告、成果矛發表會口頭報告、海報等檔案及相關表格、全員參與佐證資料圖片等檔案製作成光碟,聯同「專題製作」紙本書面報告於當學期學校規定繳交成績期限前繳交一份給本系辦公室存查,若不繳交者,該專題製作學期成績以零分計算。
四、符合上述規定之各組且專題製作成績至少達60分,始完成「專題製作」修課程序。未能完成上述規定之組別,其成員畢業時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陸、本辦法須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