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教師資格考試通過申請核發教師證書(已實習完畢者)
收件時間為112年8月3日(星期四)至8月17日(星期四),請備齊資料並依序放置親送或郵寄師培中心實習組(郵戳為憑,暑假期間暑休日不上班,親送者請避開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相關申請流程及須檢附資料請詳閱附檔。
※本次申請案實際發證約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