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大陸地區文教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文教活動審查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大陸地區教育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教育活動審查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5年7月11日以臺教文(二)字第1050088197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規定)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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