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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19-05-20
發布單位:國際事務處
類  別:
標  題:2019僑外生畢業留台工作申請暨經驗分享講座講者投影片公告及問題回復

感謝各位同學參與108年5月8日(三)舉辦之2019僑外生畢業留台工作申請暨經驗分享講座

*提供當日勞動部林癸伶專員及校友李育松先生演講投影片(附件),供各位同學參考

*另會上待答問題,勞動部回復如下:

1.在臺灣就讀高中,可否檢附國中畢業證書作為「他國語言能力」及「他國成長經驗」2項評點之應備文件?另澳門官方語言為中文與葡語,可否採計為他國語言之1種?

答:僑外生前一教育階段之畢業證書,原則提供僑居地高中畢業之證明文件,若僑外生係以僑外生身分在臺就讀高中,而出具前前教育階段(即國中)畢業證書,亦符合「他國語言能力」及「他國成長經驗」2項評點之應備文件。另澳門官方語言為中文與葡語,則可採計葡語為他國語言之1種。

2.有關教育部所辦華語文能力檢定之採認?

答:目前「華語文能力測驗 TOCFL」證書之核發規範,係以同時參加「聽力」及「閱讀」測驗者,且達到同一等級測驗標準者始得核發之。如僑外生未提供證書,則以「聽力」及「閱讀」2 項測驗結果為採認依據,僅單項測驗達「進階」以上等級,不予採計點數;若1 項測驗結果為「進階」等級,另 1 項測驗結果達「高階」或「流利」等級,則以較低等級(進階)採計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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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檔案: *  勞動部林癸伶專員資料 ( PDF) / ( )
*  校友李育松先生資料 ( PDF)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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