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第9條、第10條、第11條,業經本部於104年12月29日以臺教文(二)字第1040165390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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