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立收據
Q:如何知道預開收據繳款人有匯款至本校401及402專戶?
A:本組接到中信之國庫機關專戶存款收款書後,本組依據繳款人資訊,核對預開收據無誤後,於當日向主計室辦理收入繳庫。
Q:單位收到款項應最遲須繳回出納組?
A:各單位依據收款辦法,於收款後請於當日、或最遲5日內將款項繳至出納組。
Q:收據登打有錯誤,應如何更正?
A:
1.收據尚未列印:查詢該收據號碼,由本組承辦人修改其相關內容,修正部份使用職章校正(但日期、繳款人及金額一律重開,不可更正)。
2、收據已列印:
(1)若日期、繳款人及金額有誤,請將收據收回本組作廢,重新開立收據。
(2)若摘要內容有誤,請在收據上更正並蓋章確認,並於教師研究系統(產官)上網登錄更新。
Q:我要向校外補助單位申請撥款,要如何請出納組預開請款收據?
1. 請將計畫資料登入教師研究計畫(產官)系統並依「預開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之作業流程」申請製據,俟核定後至本組憑辦製據。
2、後續請貴單位通知付款單位儘速繳款,俾利後續辦理收入繳庫作業。
60004 嘉義市鹿寮里學府路300號 TEL: 05-2717120~7122(出納組)05-2717247(所得稅、二代健保)05-2717248(學雜費繳費專線) FAX: 05-271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