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匯注意事項
一、近來銀行反應本校電匯退匯之件數有日益增加之趨勢,據其表示,如情況再趨嚴重,將對本校收取匯款手續費。基此,未來如因承辦單位匯款資料錯誤導致退匯,因而可能衍生之手續費用,依責任歸屬,理應由承辦單位支付。事涉各單位權益,敬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務必配合辦理。
二、為避免前開之情況產生,惠請各單位依下列所述注意事項配合辦理,以利貴我雙方之作業。
(一)有關清冊製作部分:
1.承辦人於主計室請購系統製作印領清冊時(例如研究生獎助學金印領清冊、工讀金印領清冊等……),於身份證欄位輸入薪資代碼或身份證字號後,移動游標至其他欄位,即可自動載入主計室資料庫中受款人之帳戶資料,惟如資料不正確或未有資料載入,請聯絡主計室(鄭靜乙小姐或莊美紋小姐,分機:7215)及出納組匯款作業承辦人(分機:7121、7122)更正或補鍵入。
2.承辦人製作清冊時,請確認受款人的戶名、身份證字號及局帳號資料等完全正確並附存摺影本,以利核對及建檔。
3.外籍生於郵局開戶之身份證資料為居留證號碼,請勿填寫護照號碼,並提供存摺影本及居留證影本(電子檔亦可)至出納組。
4.登帳時,請勿輸入『詳如清冊』,請分別輸入每一受款人資料。受款人如為教職員工則代碼為薪資代碼或身份證字號;若為學生則代碼為身份證字號,請勿輸入學生學號或帳號。
5.印領清冊要送出前,請先核對學生身份證字號、帳號資料,如發現有誤,請退回承辦單位,如因此而延誤匯款時間請自行負責。
6.紙本清冊出現★符號時,代表受款人第一次接受本校匯款,請特別詳加核對受款帳戶資料。
(二)有關受款人資料部分:
1.請務必使用本人帳戶資料,絕勿使用他人帳號,以免被退匯,無法入帳;如有延誤請耐心等候。為免擔誤領款時間,請提供正確匯款資料,並請承辦人員加以核對。
2.代墊人如為教職員工,請填寫薪資代碼及簽名;如非教職員工,請填寫正確的身份證字號、郵局局帳號及簽名。如欲將款項匯入銀行,請註明○○銀行○○分行及帳號。
3.進入會計系統登帳時,若代墊人有多筆收據或發票,請將總金額加總,輸入一個受款人即可。
4.受款人及廠商如未曾於本校留有帳號資料者,請附上其存簿影本,以利核對及建檔;如廠商戶名為負責人(自然人),請附上其身份證字號,以利建檔及核對。
5.請提供受款人及廠商之e-mail帳號,以便寄送付款通知,並通知匯款時間。如無e-mail帳號,請至學校出納組支付查詢系統查詢款項,依指示操作即可。
6.發票若為三聯式發票,應請附上扣抵聯及收執聯,二聯式發票只需附上收執聯。
7.進入會計系統登帳時請輸入發票號碼,紙本部份有號碼處請勿黏緊,俾利核對發票號碼。
8.出差旅費,如為教職員工,薪資代碼欄位請填寫身份證字號或薪資代碼;若非教職員工,應請附上郵局帳號或○○銀行○○分行帳號。
三、郵局及銀行帳戶區別如下:
(一)郵局-銀行碼:7000021
局號:共7碼
帳號:共7碼
(二)銀行-銀行碼
總行代碼(3碼) + 分行代碼(4碼)
例如:臺灣銀行(總行代碼:004);嘉義分行(分行代碼: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