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通知
中華民國110年2月8日
聯絡單位及電話:
註冊與課務組:2717020
新民聯辦: 2732951
民雄教務組:2263411轉 1111
一、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階段網路登記選課時間:自2/15上午9時至2/18下午5時止,2/19下午5時後公布篩選結果。本階段選課方式分為:(1)登記加選:『填列志願』登記篩選;(2) 『退選』:確認送出後系統隨即刪除該筆課程。
二、 第二階段網路加退選:自2/22上午9時起至2/26下午5時止。本階段為即時選課(搶課),並受理跨部、跨學制、上修及額滿加簽等特殊簽單(每門通識選修領域課程開放列印額滿加簽單至多5名)。欲加簽課程者請至e化校園→校務行政系統列印加簽單,並經任課教師、系所主管等相關單位簽章後,於3/2〈星期二〉下午5時前將加簽單送各校區教務單位,逾時不予受理。 (各類加簽單列印至2/26星期五下午5時止)
請同學務必於加退選結束後二週(3/12)至選課系統校對選課資料(含修課班別、科目及學分數等)並勾選送出,不須再列印選課確認單。逾期未於線上勾選確認者,選課資料以電腦資料為主。
三、 相關選課注意事項請依【學則】規定辦理,並詳閱【選課要點】各項規定:各學制學生每學期所修之學分數規定如下:(1)日間學制學士班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數:一、二、三年級不得少於15學分;四年級不得少於9學分。(2)進修學制學士班學生每學期修課學分數不得少於9學分。(3) 學生若因特殊情況,經系主任核可後每學期至多可減修該學期應修最低學分三分之一。欲申請減修之同學請於預選及開學後加退選期間上網列印申請單,經系所主管簽章核可後繳至各校區教務單位(各校區教務單位位置圖如後附)。
四、 若有意修習跨領域學程、微學程,請依各學程申請流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欲修讀他系專業選修學程,請於當學期加退選期間申請修讀。
五、 為維護學生修課權益,已開課之課程勿任意更動授課時間,並請各開課單位確認授課教師資料,以利學生選課。
六、 請公告並轉知所屬系所師生週知。
此致
各學系所(學位學程)、師資培育中心、語言中心、通識教育中心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