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在職證明或是服務證明可以紙本、傳真、電子檔傳送或網路校務行政管理系統(本校首頁→E化校園→校務行政系統)等方式申辦。
二、在職證明意指尚於計畫約用期間內任職,欲申請「目前」之工作證明;服務證明則指已結束計畫約用期間,欲申請「過去」之工作經歷證明。除非是不同的計畫約用期間,否則不可能出現同一計畫約用期間內同時申請在職證明及服務證明之情況。
三、業務承辦窗口請洽研究發展處楊宗鑫先生,電子信箱:eric678@mail.ncyu.edu.tw,聯絡電話:271-7161~4,傳真號碼:271-7165。
四、相關電子檔案可逕至本處網頁→表單下載→技術合作組(https://ncyuweb.ncyu.edu.tw/rdo/itemize_list.aspx?site_content_sn=6997)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