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
聯絡人:楊弘道組長、李文茹專案組員、楊宗穎專任助理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1年9月29日發布「邊境穩健開放,自10月13日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7天自主防疫」措施,各校人員出國請假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11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97803號書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年月3日總處培字第111302910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各1份。
二、各校人員如有非因公出國之需求(如:旅遊、探親等),仍應衡酌現階段防疫政策及人力運用,本權責決定是否核假;另,在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前,平日及假日出國仍應明確填報或使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又,學校首長於指揮中心成立期間之出國差假案件,仍應先採行其他適當替代措施,如有特殊情形必須親自前往者,應敘明理由並報部核准後,始得前往。
三、配合邊境開放,出國人員返國後務必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並於自主防疫期間配合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併敘。
此致
各教學、行政及研究單位、全體教師、計畫專任人員
研究發展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