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8日
聯絡人:楊弘道組長、李文茹專案組員、楊宗穎專任助理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主旨:轉知教育部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2日臺教高(三)字第1112204712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係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1年11月14日起放寬居家照護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5+n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條件為隔離期滿後快篩檢測陰性、或距解除隔離日已達7天
三、檢附教育部來文及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如附檔。
此致
各教學、行政及研究單位、全體教師、計畫專任人員
研究發展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