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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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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2-08-16
更新日期:2012-08-16
類  別:
發布單位:研究發展處

各受評單位辦理自我評鑑實地訪評作業原則

         

                                                                  

主旨:各受評單位辦理自我評鑑實地訪評作業原則,整理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校102年度通識教育、師資培育暨第二週期系所評鑑作業時程,辦理自我評鑑階段預定工作項目摘要如下:

時程

預定工作項目

執行情形說明

101.9.30

1.系所提送自我評鑑訪評委員建議名單送交院長圈選;各受評單位排定自我評鑑實地訪評時間

2.各受評單位自我評鑑委員名單及實地訪評時間送研發處

各受評單位確認自我評鑑訪評委員名單並排定實地訪評時間

 

調查受評單位自我評鑑訪評委員名單及實地訪評時間。

101.10.1-101.11.30

各受評單位進行自我評鑑實地訪評

各系所請參考高教評鑑中心專家同儕實地訪評行程表所列工作項目,規劃自我評鑑實地訪評流程。

101.11.1-102.01.15

1.各受評單位召開自我評鑑實地訪評檢討會

2.各受評單位修正自我評鑑報告暨補充相關佐證資料

各學院、各行政單位配合提供系所評鑑所需相關佐證資料。

二、  依據高教評鑑中心建議,受評單位於完成自我評鑑報告初稿後,即可邀請適當之學者專家進行外部評鑑工作。外部評鑑之委員人數以5人為宜,人選可考慮由評鑑中心公布之各學門評鑑委員資料庫中邀請。

三、  自我評鑑實地訪評請各受評單位以規劃1天、安排邀請5位委員為原則(得斟酌調整),訪評委員由各受評單位自行邀請並製作聘書,期間之相關費用,請各受評單位依行政院所訂「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支付。

四、  各受評單位進行自我評鑑實地訪評作業,請參考自我評鑑實地訪評規劃(如附件)辦理。

        此致 

      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師資培育中心、各系所

研究發展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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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檔案: * 自我實地訪評規劃參考 ( DOC ) / 自我實地訪評規劃參考 (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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