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中華民國112年5月15日
聯絡人:楊弘道組長、林芝旭專員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一、本案係國科會113年度「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自即日起受理線上申請,依來文須於112年8月31日(星期四)前彙整申請者資料並造冊文抵國科會。擬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12年8月23日(星期三)晚上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於112年8月24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列印申請書首頁送至本處彙辦。
二、本計畫係為鼓勵學校教授運用已研發成熟之技術能量成立核心技術實驗室,以聯盟形式對外招募企業會員提供技術服務,建構具服務價值之平台,達成永續經營目標。
三、計畫申請期別:
(一) 每期之執行期間最多3年,至多補助2期。
(二) 單一「計畫主持人」至多補助6年。計畫申請須接續「計畫主持人」過去執行年期,提出相應計畫期別。
(三) 各期執行重點如下:
1、第一期:營運收入須達自主營運,並結合政府重點領域徵案(淨零碳排、資安、精準健康等三大主題)。
2、第二期:發展國際化(招募國際會員、國際推廣、國際合作等)或擴大服務能量(跨領域、跨區域、連結在地產業聚落、與公協會合作等)。
四、計畫執行期程:採分年核定多年期,執行期間為當年2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止。
五、本計畫每案每年申請金額以新臺幣300萬元為限(含博士後研究經費)。補助經費項目包含聯盟運作所需要相關人事、行政費用及研究設備費(僅補助服務所需之設備,例如:架設網站之伺服器和週邊設備,不補助研究性質設備)。
六、本案相關申請詳細資訊請參閱申請手冊。
七、檢送來文及相關附件如附檔,請各單位協助轉知所屬知悉。
此致
各學院
研究發展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