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110年度電話禮貌測試實施計畫
一、計畫目的:為提升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塑造親切及專業的服務形象,並督促同仁落實友善的服務行為,俾提供全校師生、家長、校友及洽公民眾等更優質的電話服務禮儀。
二、主辦單位:秘書室。
三、實施對象:
(一)行政單位:處、室、組、隊、中心等建制單位。
(二)教學單位:院及附屬單位(含中心、廠場及醫院等)、系、所等建制單位。
(三)其他單位:蘭潭校區總機、民雄校區總機。
四、實施時間:民國110年度。
五、測試實施方式:
(一) 由秘書室甄選6名學生擔任施測人員組成「電話禮貌測試小組」,並進行施測說明及訓練。
(二) 行政單位處、室分數為組、隊及中心平均分數;教學單位院分數為院與中心、廠場及醫院等附屬單位平均分數。
(三) 由「電話禮貌測試小組」成員依國立嘉義大學電話禮貌注意原則(附件1)、評分表(附件2)及記錄表(附件3)施測考評並紀錄。
(四) 秘書室統計各次測試分數及結果,簽陳校長核閱後,公告於秘書室網頁及通知各單位參酌檢討,並提相關會議報告。
六、考評結果
(一) 年度考評結果,各取行政單位及教學單位前3名頒發獎狀或其他獎勵。
(二) 秘書室將每半年考評結果,轉請各單位參考改進,並派員追蹤覆核分數未達90分之單位。
(三) 各單位年度電話禮貌測試結果,納入提升服務品質執行績效參考。
七、實施經費:測試人員所需測試費用,由秘書室經費支應。
八、本計畫奉校長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