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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課程停修後有最低學分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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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7-11-06
更新日期: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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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教務處



2.申請課程停修後有最低學分限制嗎?

有。日間學士班學生停修後仍需達最低應修學分15學分;最高年級的同學停修後仍需達最低應修學分9學分。進修學士班最低應修學分為9學分。

(請參考本校學則第20條規定及本校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