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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如何申請在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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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7-11-09
更新日期:2017-11-09
類       別:
發布單位:教務處



1.開學前急需在學證明者:請於繳費後持繳費收據轉帳明細表至教務處申請。

  若同學未持上述繳費證明,須經本校出納人員確認已繳費後,由教務處開立在學

  證明。但以信用卡、郵局或便利超商繳費者,繳費後約需35個工作天後才可

  確認繳費狀況。

 

2.開學後申請在學證明者:

 方式一:學生證正反面影印後連同學生證至各校區教務單位加蓋單位章戳後

    視同在學證明(依據教育部函示,除各主管機關有特殊規定外,得以代替在學證明)

 方式二: 完成註冊繳費後至各校區教務單位自行使用「投幣式成績單列印系

      /列印在學證明,即可立即取件。(繳費後轉入本校系統需3日工作;若急需

       請透過其他方式申請)

  方式三:完成註冊繳費後--填寫申請表--總務處繳費--承辦人開立在學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