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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如何辦理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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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6-02-04
更新日期:2018-09-21
類       別:
發布單位:教務處



1. 自動申請退學者:

   

   須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同意。

 

   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填寫退學申請書。


    公告退學者: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填寫退學申請書。


2. 學生退學如在校肄業滿一學期且有成績,其學籍經學校核准者,於辦妥離校手續後,得發給修業證明書。


3.休、退學退費標準依本校離校退費作業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