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系修讀學士學位成績優異學生,合於下列規定者,始得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
1.修滿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
2.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名次均在該系同班學生數前5%以內。
3.各學期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
4.各學期體育、軍訓成績均在70分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