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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如何申請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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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6-02-04
更新日期:20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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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教務處



1.申請修讀條件:大學部學生得於三年級(獸醫系四年級)下學期結束後,於每年6月底前,向各系所提出申請,錄取名額、甄選標準及甄選程序由各系所自訂。

2.取得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簡稱預研生)資格後,必須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生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3.抵免學分:大學期間所修之研究所課程,至多可抵免四分之三碩士班研究生課程(不含論文)。但碩士班課程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應修學分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