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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如何成為交換學生?需繳交本校學雜費?如何辦理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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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6-02-04
更新日期:20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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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教務處



1.請留意本校國際處公告之各項交換學生訊息。


2.獲本校推薦赴姐妹校進修期間, 應辦理本校註冊手續, 但毋須繳交本校學雜費。其他費用繳交情形依交換學校與本校簽訂之合作協議之規定辦理。若未規定者,學生須自行負擔出國期間之住宿及學雜費。


3.學分抵免問題,請於出國前與所屬系所主管充分溝通,並填寫「學生擬赴國外交換研修課程及學分行前申請表」,返國後請於二個月內檢附成績單及填寫「學生赴國外交換選修課程及學分採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