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使用教學平台授課之審查標準
計算機諮詢委員會101.10.09
(一)依國立嘉義大學教師評鑑實施要點規定,使用嘉大教學平台並通過審查作業取得授課證明者,每門課程得加 1分(二)授課證明採程式自動審查,並於期末匯入教師個人歷程檔案(三)審查要項 ●至少建立1項線上教學活動 (如線上作業、線上討論、視訊會議教室、線上測驗卷、問卷、回饋單、點名簿、wiki等) ●至少上傳5份線上學習教材 ●教師至少登進平台所開設之課程10次 以上3項皆需符合方可通過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