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學博士學位學程資格考試流程
資格考試申請
依國立嘉義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及農業科學博士學位學程博士研究生考核實施準則辦理
本學程研究生考核實施準則
第四條 博士班研究生須於第五學期結束前提出博士論文之研究計畫。
前項計畫須經諮詢委員會同意。修改時亦同。
第五條 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試,每學期辦理一次,博士班研究生須於每年3月或9月提出申請。其辦理方式如下:
一、組織考試委員會:
本學程於受理資格考試申請後,由學程主任組織該生之資格考試委員會辦理考試事宜。委員五人,由學程主任及該生之指導教授共同協商後,由學程主任聘請之。
二、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及口試。
(一) 筆試:至少二科,辦法由各組分別訂定之,送學程主任備查後實施。筆試日期由各組自訂後送本學程備查。
(二) 口試:口試應於筆試通過後30日內舉行為原則,口試日期於申請時由指導教授指定。由該生之考試委員會委員共同參與。該生應就論文相關成果及研究向委員會提出報告,口試結果由委員會委員以無記名投票決定之,有二位委員以上(含二位)反對,則不予通過。
第六條 博士班研究生經資格考試成績及格後,考試委員會召集人須填寫考核表,並將筆試試題、試卷及口試紀錄提送本學程備查。
前項考核表須由該生之所有考試委員簽名確認。筆試或口試不及格,經重考一次仍不及格者,通知註冊組依校方規定辦理。
農藝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園藝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森林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木設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動科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獸醫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生技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景觀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植醫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資格考試事前
1.
請於考試前兩個禮拜前提出申請 (以利學程製作委員聘書)
2.
申請考試時需繳交的文件:檢附資格考試申請表
資格考試當天
會場及茶水由學生自行準備
準備文件
(1)『成績單』
(2)『博士論文之研究計畫』
(3)『資格考試結果通知書』 (1式2份,一份教務處、一份學程留存)
(4)『收據』
國立嘉義大學研究生資格(學科)考、學位論文考試各項費用支給標準
考試完成後將以上資料送學程辦公室
(本學程自111學年度第1學期起資格考補助筆試 2,400元為上限,口試 10,000元為上限,111年8月3日111學年度第1次學程事務會議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