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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領域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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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習要點

發佈日期:2013-05-21
更新日期:2013-05-21
發布單位:食品科學系暨研究所

國立嘉義大學生命科學院
『食品產銷整合跨領域學程』修習要點

 

102 年 04 月 17 日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 食品科學系系務會議通過

102 年 5 月 7 日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國立嘉義大學生命科學院食品科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培育未來能整合自田間食品原物料生產、食品量產製造及市場行銷統合性人材之需求,特設置「食品產銷整合跨領域學程」(以下簡稱本跨領域學程)。

二、本校各學系(所)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非應屆畢業之學生,於在校期間得申請修習本跨領域學程。

三、本跨領域學程之課程分為必修科目及選修科目兩部分,其科目及學分數規定如下:

    (一)必修科目: 14 學分 ( 請參考課程表 )

    (二)選修科目:最少 6 學分以上 ( 請參考課程表 )

四、主修系所專門科目或其他學程科目,與本跨領域學程科目相同或相似者,得辦理抵免,抵免學分不得超過 8 學分。

五、學生修習本跨領域學程之各科成績,計入當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六、學生每學期修習本跨領域學程之科目學分,併同主修學系科目學分,計入學期修

科目學分總數,其學分數應依本校學則辦理。

七、修滿本跨領域學程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之學生,經本跨領域學程委員會認定後,得向教務處申請核發本跨領域學程修習證明書。

八、本校學生未於修業期間修畢本跨領域學程應修之科目學分時,得於本校就讀碩、博士班期間,繼續申請修習本跨領域學程。

九、本要點未盡規定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本要點經食品科學系系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再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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