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範圍:第三類校園場所(含第二類從事工程之工作場所)
1.規劃辦理校園公共意外保險業務。
2.辦理業務範圍安全衛生設施改善。
3.規劃辦理業務範圍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含一般人員職業安全衛生訓練、供膳人員用火用電安全訓練 ) 。
4.協辦校園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5.勞務/承攬作業相關文件表單彙整、稽催。
6.配合職護辦理業 務範圍其他類型特別健檢人員調查。
7.督導校園施工工程、參加施工前會議。
8.協辦業務範圍作業環境監測。
9.業務範圍職災統計分析及緊急事故通報。
10.業務範圍安全衛生巡檢查核(含餐廳作業環境安全)。
11.配合職醫職護臨場訪視作業。
12.協辦更新教育部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學校資訊。
13.辦理業務範圍危險及一般機械設備調查、定期檢查並確認操作人員資格,及自動檢查相關業務。
14.辦理業務範圍教育部及勞動部之安全衛生認證、訪視、輔導、檢查等業務。
15.臨時交辦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