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LOGO * ::: *回首頁*| *國立嘉義大學*|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連絡我們*| *雙語詞彙*| *RSS訂閱*| *行動版*| *English*
*
English *

*
* 校友及各界捐款
*
嘉大電子郵件WebMail
*
全民資安素養自我評量
*
嘉大合作社
*
大專校院高等教育人力躍升培訓及媒合平臺
*
畢業生流向調查問卷
*
推廣教育專區
*
檢驗分析及技術推廣服務中心
*
校園徵才
*
國際交流花絮
*

  更多banner
*

* *
*

瀏覽人次 61033965
*
最後更新 2024/03/04
*
隱私權政策
*
* 網路安全政策

蘭花 蜘蛛百合 金英樹
* :::* 你現在的位置:首頁 > 個資保護 > 個資重要宣導事項
*  
 
* 個資保護 *
友善列印

個資重要宣導事項

個人資料保護重要宣導事項:

  • 各單位(包含行政單位、教學單位、學生社團)處理教職員工生之個人資料時,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處理,不可違反個資法,蒐集、洩漏個資或進行非公務以外之用途

  • 遇有學校以外單位索取個資時,主管單位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嚴予審查,並簽奉校長核可方能提供資料。

  • 個人資料之傳遞,應採安全可靠之機制,如以電子檔傳送,應對資料檔案壓縮加密後方可傳輸;如以實體文件(紙本)傳遞,應裝袋並彌封,所有傳遞行為應加以記錄流向備查。

  • 業務承辦人所持有之個人資料檔案應加密保護,使用完畢後,應立即退出應用程式。

  • 承辦各項活動時,應採用最少個資方式陳列,勿將不相關之敏感個資(如身分證號、出生日期、電話...)公開於活動資料、海報或簽到簿

  • 資訊設備應設有螢幕保護程式,並設定密碼,承辦人離開座位時應啟動螢幕保護。

  • 各項密碼至少每三個月應更換一次,應注重提升密碼之長度及複雜度,以有效保護個人資料。

  • 禁止使用各項即時通訊軟體(如LINE、SKYPE、WECHAT...)傳遞個資

  • 處理個資檔案之資訊設備如需報廢或移轉他用時,應確實銷毀設備內之個人資料檔案。

參考資源:
*

*


到頁面頂端
*
* * *
回上一頁


* 國立嘉義大學LOGO 國立嘉義大學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 A+無障礙標章 ][ GOV標章 ] ][ QRcode ]